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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活到二十五歲頂多只是說我討厭你,我還沒有到恨,但這次發生的車禍事件,讓我深深刻刻的恨起了跟我原本是不相關的人,我為什麼恨他,我恨他騎車不遵守交通規則,結果自己受傷了我卻要承受他家人的指責和誤會,我必須去承受我不認識的人的異樣眼光,我必須花其他的時間去證明我的清白,我的眼淚卻是因為他的出現而流,我的心卻是因為他的出現而難過,我必須花更多其他時間去和他面對面只因為他受重傷我必須去看他,我恨他讓我做了我不知道我應該要做的事情,我更恨他可能讓我背上官司揹上奇怪的罪名,為什麼一個不懂得愛惜自己的人卻要讓更多人為他傷心為他辯解,這個社會的法律為什麼不能讓這樣的人自己負出更多責任,去背負更多的壓力,反而是我要幫她揹負~~我要的公理正義在哪!!!我拜託快出現吧!!該受懲罰的人也該接受他應有的懲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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